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微電影競賽
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微電影競賽
壹、活動目的:
友善社會是構築在人與人之間彼此關懷、相互扶持及熱心公益的價值之上,帶給社會正向的訊號,為深化校園生命教育推動與落實,爰勉勵學子藉由影像紀錄,向外傳遞正能量,在變化無常的生命裡,創造善的循環,希望藉由影像紀錄以深化生命教育之推動效益與影響力。
貳、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承辦單位: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
肆、協辦單位:南華大學生命教育中心。
伍、徵選主題:
利他實踐.豐富生命
陸、活動時程:
一、徵選日期:公告日起至09月19日(星期一)23時59分前登記報名,收件至09月30日(星期五)23時59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評審評選:邀請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評選會進行評選,預計10月底前辦理決審會議。
三、公布入圍名單:預計11月上旬前公告。
四、頒獎典禮暨首映會:預計11月24日舉行,並揭曉得獎優勝名單。
五、日期及地點公告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life.edu.tw/zhTW2/)及「南華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網頁」(網址:http://lifeeducation.nhu.edu.tw/)。
柒、報名資格:
一、參與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學校之在學學生,不分組,送件時仍需具在學身分。
二、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報名參加,團隊人數至多8人參賽(不含演出人員),每隊得提列1位指導老師。
三、如作品經發現有非參賽者參與影片之腳本、配音、拍攝、後製等或委外製作,得取消參賽資格。
捌、報名方式:
- 第一階段參賽登記:請於09月19日(星期一)23時59分前上網登記完成。
(網址:https://forms.gle/hYbrQcECBqe2HNDg8)
- 第二階段參賽作品送件:
(一)參賽資料:
- 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微電影競賽報名表。
- 團隊全員需提供之在學證明(可提供已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蓋註冊章之可證明資料)。
- 填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人一份)、「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每人一份)及「參賽作品確認書」(團隊一份,需全員簽名)。
- 競賽作品8分鐘以內正片(不含片尾)、完整影片(可含片尾)及2分鐘精華版影片之影音檔,上傳至雲端硬碟,並提供下載連結,標題格式為「正片_○○○(片名)_○○○(代表人)」、「完整影片_○○○(片名)_○○○(代表人)」及「精華版_○○○(片名)_○○○(代表人)」。
- 提供下列照片(解析度提供300dpi以上畫素),並於檔案上寫上說明,格式為「○○○(隊伍名稱)_○○○(用途)_○○○(圖片內容說明)」:
(1)個人照或參賽團隊照一張。
(2)拍攝過程側拍照至少四張(以團隊拍攝為主軸)。
(3)團隊認為引人入勝與作品名稱相符之照片一張,手冊編輯簡介之用。
(二)上開參賽資料電子檔(第1-3項),請掃描統整為一份PDF檔於09月30日(五)23時59分前傳送予至徵件小組電子信箱:lifeeducation@nhu.edu.tw,信件主旨為「報名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關懷與推廣微電影競賽_○○○(片名)_○○○(代表人)」,為避免資料遺漏,請於傳送後,來電告知並確認(聯絡電話:05-2721001分機8514黃助理)。
(三)參賽資料及作品經承辦單位完成報名資格審查,回覆審核通知結果後,若需補件者須於時間(09月30日23時59分前)內完成,始完成報名。
- 報名團隊須保證所填寫之相關報名資料正確、無造假,學生(含國際生)應提供在學證明,供主辦機關確認資格,並受到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保護及約束;如有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玖、參賽作品影片製作規定:
一、影片長度:全長8分鐘以內(不含片尾)、完整影片(可含片尾)及精華版2分鐘(不含片尾)
二、影片規格:影音格為avi、mov、mp4、mpg等格式儲存;影片解析度為1920*1080以上。
三、影片須附上字幕,如英文請以中英對照呈現。
四、參賽作品片頭僅能顯示作品名稱;相關著作或參與人員資訊,統一於影片片尾5秒後呈現放置介紹(如工作人員名單或受訪者名單、引用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此相關資訊,為標註著作出處,不限於影片長度規範。
五、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同一影片若為重複投稿參加,例如已獲得國內外獎項之作品,或該作品正參與其他類似競賽或已由營利、非營利單位或由其他政府部門出資或使用其相關補助經費製作之影片(包括自製、委製、外製),應於報名表件檢附於其他競賽中與各該主辦單位簽署合約之著作財產權約定文件,若無檢附資料,或對是否重複投稿參加不實告知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七、避免反宣傳及置入性行銷,且不得有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之內容。
拾、評審方式:
一、評審:採資格審查及評審二階段辦理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就報名者提送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檢視申請資格、各項文件是否符合規定。
(二)評審:分初審及決審二階段評選,初審通過得進入決審。評審委員由相關學者專家共同組成,依評分標準選出得獎作品。
二、評分標準:
(一)主題精神與內容:40%(內容切合主題)。
(二)創意表現:30%(表現極具巧思)。
(三)整體製作:30%(製作鋪陳完整)。
拾壹、獎勵方式:
一、頒發獎項如下:
(一)金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30,000元,一名。
(二)銀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20,000元,一名。
(三)銅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10,000元,一名。
(四)佳作: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二名。
(五)評審特別獎:獎狀及獎金新臺幣5,000元,一名。
二、上述各獲獎團隊之指導老師,另頒發指導感謝狀。
三、各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
四、得獎名單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及「南華大學生命教育中心網頁」公告。
拾貳、領獎方式:
一、獎狀以報名表所列名單為準。報名者於報名時應注意正確、詳實填列團隊成員,倘有遺漏、訛誤不得據以要求更換補發。
二、依據中華民國政府規定稅法辦理,所獲獎金扣除稅金後,頒發餘額獎金。
三、得獎人請於頒獎典禮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到場填寫相關文件,獎金將採用匯款方式撥付,匯款手續費或郵費自獎金內扣除,由領獎人自行吸收。
拾參、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名參賽登記請務必詳細填寫,影片作品需標明作品名稱。報名參賽資料不全,或影片製作規定不符,經通知未修正者,逾期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參賽作品因其為影音性質,故無論得獎與否,將不另予以寄發返還。
三、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及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已領獎者須繳回獎狀及獎金。
四、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機關除取消得獎資格,並依行政程序追繳獎狀及獎金,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
五、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皆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就所著參賽作品,得經創作者同意取得重製權、改作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及散布權。創作者若同意,則推定為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教學、教育推廣等非商業用途時,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其著作。
六、報名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所有行為應為報名者自發性行為,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以免觸法。一經查證有偽造或冒名,承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活動之一切資格。
七、如遇報名者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及聯絡資料錯誤、作品規格與報名資格不符,或檔案無法讀取等情形時,造成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及作業,一概以棄權論。
八、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取得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以利進行本活動相關甄選表揚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使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主辦單位保障活動參與者的隱私權益,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受妥善維護並僅於管理、推廣與執行業務之合理範圍內使用。
九、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報名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報名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十、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選委員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議。
十一、單位保留解釋、修訂本活動之權利且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拾肆、影片宣傳內容、方法與使用等權利:
- 為擴大影片宣傳生命教育理念之效益,個人或團隊參賽作品自資料作品送件起,依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取得創作者同意,即同意主辦機關(包含所屬單位)或承辦單位不限次數、不限地域,授權之第三方良善且公益性運用推廣其作品,包括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及公開播送於廣播電視、平面媒體、網際網路並進行活動宣傳。
- 獲獎作品取得創作者同意,將擇優製作影片教學指引,放置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增加生命教育媒材教學資源,供各界教學參考與應用。
拾伍、聯絡資訊:
承辦人員:南華大學生命教育中心黃錞卉專案助理
聯絡電話:05-2721001分機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