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探討:網路霸凌是社會問題?科技問題?
澳洲探討:網路霸凌是社會問題?科技問題?
提供日期:103年8月
國家:澳大利亞
提供單位: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
根據2009年澳洲的霸凌普遍程度調查 (The Australian Covert Bullying Prevalence Study),全國抽樣 20,832名8至14歲兒童調查分析,被霸凌的頻率平均每四周至少有一次,發生霸凌行為最嚴重的年齡層為10至11歲的五年級生。另外再依據2013年澳洲兒童縱向研究調查(the Longitudinal Study of Australian Children) 發現, 10至11歲兒童之中每三位有一位曾被同儕使用不當言語的欺凌,其發生頻率多過於肢體上的「傳統式」霸凌。
校園霸凌問題嚴重,近年來加速發展出「網路霸凌」的現象,引發社會、政策以及教育面的嚴正關注。澳洲聯邦政府已發布,積極尋求加強防範的保護政策,以解決「網路霸凌」的問題,現正籌畫設立「兒童網路安全組織」(Children’s e-Safety Commissioner),授權該組織移除網路或者社交網絡上對孩童有直接傷害的內容。然而,授予實權的「兒童網路安全組織」卻也產生直接妨害個人言論自由、洩漏個資之疑慮。
今(2014)年 8 月澳洲公共事務研究所(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簡稱 IPA) 發布一項研究報告,目的在劃分網路霸凌問題的影響層面,深入瞭解分析可造成網路霸凌的廣度與深度,以利提供決策者做參考,並防範造成妨礙個人言論自由的管控行為。報告分析,指出政府在授權及制定政策時,往往對於網路霸凌的問題了解不夠,造成立法內容顧慮不周延的現象。
該報告認為「網路霸凌」就是「霸凌」的一種,利用網路媒介來施行惡意欺負的行為,其實與實際非線上 (offline) 「霸凌」並無二致。「網路霸凌」是社會問題,不是科技的問題。
控制傳統的校園「霸凌」行為,通常是利用校園的各項輔導機制來管制,為因應「網路霸凌」聯邦政府設立「兒童網路安全組織」對於監管霸凌行為影響力有限,但卻危害人民的言論自由以及數位權利。在校園安全層面,「兒童網路安全組織」的管控誤導家長認為「霸凌」問題已被解決,然而實際上並沒有,更有甚之最常見的情況是家長及老師在學生隱瞞下並不知情。
該報告進一步提出在澳洲現有法令已有嚴格的管控能力,另立新法有混淆視聽之虞。例如澳洲刑法474.17 項的效力,廣泛包含各種透過電信網路媒介(carriage service)的霸凌欺壓行為,最高可處以監禁。此外,還有反毀謗、反跟蹤、反騷擾勒索、以及保護免於人身安全疑慮等法令,足以採用。
因此,該報告認為如何教育人們對於現行法律的理解與運用,教育家長如何及早發現孩童在校園內異常的表現,判別是否受霸凌才是教育當局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