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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 ( 107年-111年 )

由life在 08/29/2018 , 三 - 16:48 發表

Category:

政策

教育部 生命教育中程計畫

期程:107 年 8月 1日至 111 年 7月 31 日

壹、計畫緣起


一、推動沿革

       我國實施生命教育,始自前省教育廳於86年推動的中等學校生命教育計畫,至今已屆滿二十年。

        民國90年,教育部宣布該年為「生命教育年」並初頒「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畫」(90年至93年),規劃從小學至大學十六年一貫的生命教育實施,奠下我國推動生命教育之重要里程碑。自此,教育部在因應社會變遷以及校園學生狀況,每三年推動生命教育之中程計畫重點工作。96年至98年推動「校園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使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得以全面開展;99年至102年的計畫以「全人發展、全人關懷、全人教育」為主軸,強調學校、家庭與社會的關聯,加強整合延續,發展特色與創新等目標方向。103年至106年推動之方案,強化學前到成人之終身發展階段,更加強關懷特殊與弱勢族群。

        在上述各項方案推動基礎上,107年至111年之生命教育中程計畫,「以臺灣生命教育的回顧、深耕與前瞻」為整體規劃之指導方針,以政策發展與推動、課程教學與師資培育、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三大面向規劃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應辦理之工作項目。

        回顧的部分以盤點二十年來的生命教育資源為目標,包括人力、課程教案、教材與校園文化等,建立完整資料庫並留下歷史紀錄。深耕的部分乃延續既有成果,在反思與創新中重整資源架構,繼續深耕成長;包括落實縱向(各層級學校)與橫向(課程活動、校園文化與社區資源等)之資源聯結並活化現有資源。前瞻的部分則是因應時代發展與教育需求,擴展生命教育資源新連結,研發生命教育新階段之任務與重點工作項目。

二、未來環境預測

        生命教育旨在促進個體身心靈之全人發展,在過去二十年來建構的生命教育推動層面與機制之下,期能透過行政機制、課程教學(包含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及潛在課程)、師資培育、建構校園文化、宣導推廣與研究發展等層面具體策略之推動,引導個體不斷探索、建構與反思生命意義、內化價值觀、知行合一,進而達致與「天、人、物、我」之間的和諧共榮關係與美好至善的目標。

        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以全人教育為基礎,彰顯生命教育之重要性,並且透過核心素養之連貫與統整、議題融入等方式,引導各領域/科目課程與教學之設計與實施,使學生身心健全發展,體驗生命的意義,激發學生生命的喜悅與生活的自信,提升對學習的渴望與創新的勇氣,期使個體與群體的生活和生命更為美好。生命教育已於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於「綜合活動」領域中單獨設科,國小與國中教育階段學習重點也包括生命教育學習內涵。

        臺灣生命教育經過二十年的經營,各層級學校皆有其在生命教育之學校本位課程或特色,成就其為校園文化的重要部分,亦逐漸成為我國之特色教育模式。未來將開創更多生命教育工程,與全球化的世界脈動融合,並持續將我國推動生命教育的經驗模式以及發展成果,透過學術交流活動與國際分享,建立生命教育學術交流之平臺。


貳、實施期程

       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107學年度至110學年度);並逐年滾動修正。


參、計畫目標

        教育除了讓學生增加知識之外,更重要的是讓學生瞭解生命價值,培養正確人生觀。為達到此目標,本計畫期在政府機關、學校、教師、學生、社會、研究發展與國際交流等方面積極推動生命教育,以達成下列目標:

    一、政府機關方面:使生命教育理念融入相關政策中,建立有效的生命教育推動機制,落實生命教育政策的推動。

    二、學校方面:整合學校發展願景、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及行政資源,形塑以生命教育為核心價值之校園文化,期使每個學校都能建置獨特的生命教育發展特色。

    三、教師方面:完善生命教育師資培訓及專業成長機制之建構,逐年達成全體教師能具備生命教育素養,進而推廣各科融入生命教育的教學知能。

    四、學生方面:使學生能依其發展階段之身心靈發展特質,逐級探索生命之根本課題,並在生命實踐上知行合一、追求至善的真正幸福。

    五、社會方面:整合民間社會各界資源,從家庭與社會各層面推展生命教育,使學生家長與社會各界均能具備生命教育基本理念,進而協力同行推動生命教育。

    六、研究發展方面:整合學術單位以科際整合及創新作法,強化生命教育之知識系統建構,深入學術研討與研發教材教案,以厚實生命教育理論基礎並有效推廣於學校、家庭與社會之中。

    七、國際交流方面:逐步發展生命教育國際化的機制與策略,促進我國生命教育推動的國際視野,以加深加廣推動面向;進而藉由國際化的交流與互動,將我國具特色化的生命教育成果向國際輸出與分享。


肆、實施策略及方法


一、實施策略

        本計畫透過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及潛在課程等方式,結合情感教育、服務學習、體適能活動等相關方案共同推動。


二、工作項目

        為有效落實計畫目標,本計畫從「政策發展與推動、課程教學與師資培育、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等三大層面規劃執行方法,詳述如下:

(一)「政策發展與推動」

1.建置生命教育推動政策及相關歷史脈絡檔案

  (1)建置生命教育20年發展歷史資料,舉辦生命教育回顧展。

  (2)建置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歷史檔案。

  2.加強推動生命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與行政運作

   (1)持續設置「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諮詢小組」。

   (2)設置各教階段「生命教育中心/學校」,並強化其相互間聯繫功能。

   (3)定期召開中央與地方政府生命教育工作聯繫會議,強化生命教育角色與功能。

   (4)盤整並連結各教育階段生命教育資源網。  

(二)「課程教學與師資培育」

1.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生命教育之推動

   (1)生命教育相關核心內涵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2)確保生命教育融入各教育階段領域學習重點。

   (3)研發生命教育科/議題融入相關素養導向教材教學示例。

   (4)依據課程綱要審定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教科書。

   (5)檢核生命教育議題相關領域教科書。

   (6)建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領域加深加廣選修課程,並於其他領域適切融入。

   (7)訂定課程計畫備查參考事項,協助各地方政府落實生命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

2.提升大專校院開設生命教育相關學程普及性

  (1)檢視各大專校院開設生命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現況。

  (2)鼓勵或補助設置生命教育碩博士班(或分組)及相關學程。

  (3)將生命教育列入本部獎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經費評分指標。

3.評選及盤整各教育階段優秀課程教案或媒材教學資源並辦理觀摩或研習活動

 (1)盤整並評選各教育階段各領域適切生命教育教學資源或示例。

 (2)研討各教育階段適用並能銜接之生命教育教學示例。

 (3)辦理各教育階段生命教育課程研討、觀課等相關研習活動。

4.深耕生命教育校園文化、鼓勵辦理多元生命教育活動

 (1)辦理並推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種子學校計畫。

 (2)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校本特色學校課程及文化計畫。

 (3)補助辦理生命教育特色校園文化計畫及評選生命教育績優人員。

 (4)辦理高級中等以上生命教育研習營。

 (5)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到偏鄉或離島服務性社團活動。

 (6)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情感教育課程或活動。

 (7)辦理優秀運動選手生命教育故事分享之校園巡迴講座。

5.辦理青年生命教育活動

 (1)辦理職涯發展活動(與生命教育相關)。

 (2)推動生命教育融入青年人才培訓或相關活動。

6.辦理教師職前生命教育培訓

 (1)鼓勵師資培育大學學生修習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強化師資職前生命教育知能。

 (2)增列生命教育教學為師資生社群計畫補助重點。

 (3)增列生命教育教學為精進及特色計畫補助重點。

 (4)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生命教育課題說明會,說明核心素養重點。

7.辦理教師在職進修

 (1)補助辦理高中教師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2)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生命教育增能學分班。

 (3)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生命教育專業學習社群運作。

 (4)補助及辦理各教育階段教師及行政人員生命教育知能研習。

 (5)強化高級中等學校生命教育學科種子教師推動生命教育教學之功能。

 (6)培訓各縣市生命教育課程設計與教學諮詢之人力。

 (7)強化境外生生命教育輔導工作宣導。

8.開設成人教育階段生命教育正式課程,並結合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活動

 (1)鼓勵空中大學開設生命教育相關課程。

 (2)鼓勵社區大學等開設生命教育相關課程。

 (3)補助樂齡學習中心開設生命教育相關課程。

 (4)鼓勵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生命教育相關活動及宣導。

 (5)於全國新住民學習中心相關會議宣導生命教育。

9.研發教材、教案計畫

 (1)研發各教育階段具有在地特色生命教育內涵教案或教材。

 (2)研發及評估社群媒介運用在生命教育的作法。

(三)「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

1.辦理或補助生命教育研討會

(1)鼓勵或補助宣導大專校院補助師生赴國外出席生命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或參訪活動。

(2)辦理國內或國際生命教育學術研討會。

(3)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生命教育學術研討會或交流活動。

2.生命教育資料蒐集及研究

(1)蒐集國外生命教育相關研究。

(2)獎助生命教育學位論文或相關研究。


伍、經費

  經費來源以本部各單位編列年度預算及專案補助支應為原則,另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或提出專案申請補助。


陸、預期效益

       由各級政府及各級學校共同於107-110學年度間,依據各項指標推動生命教育相關工作,預計於計畫期滿後達到以下效益:

       一、建置生命教育20年歷史發展資料,舉辦生命教育回顧展。

       二、整合生命教育網站與資源,系統推廣建構生命教育數位學習平臺。

       三、落實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生命教育之推動:

               (一)研發生命教育教材示例:每年至少辦理2場次生命教育議題融入工作坊,並製作生命教育必修課程教學資源光碟。

               (二)師資培訓:師資培育大學師資生修習生命教育相關課程,至少達3000人次;每年辦理生命教育學科種子教師培訓工作坊8場次。

      四、每年評選20所生命教育特色學校,並建置中英文網站平臺或透過觀摩會等方式,影響超過200所學校改變其校園文化。

      五、每年舉辦生命教育國際或國內學術研討會1場次。

      六、獎助生命教育相關研究論文至少20篇。

柒、督導考核

一、教育部(含國教署)

   (一)將本計畫納入教育部一般補助款考核、督學統合視導或其他相關既有訪視與查核中;其訪視或查核項目宜包含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二)對於推展生命教育成效優良者或有功之地方政府和學校與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等,予以獎勵。

二、地方政府

   (一)積極參與本計畫之相關推動事宜,相關成員亦應參與生命教育之專業培訓,以掌握本計畫之精神與方向,並廣為宣導。

   (二)督責、評鑑並輔導所轄學校參與生命教育工作之推動,以增進各校推動之成效。

   (三)建立各校與教育行政機關間之溝通、對話與回饋機制,以利推動方案之執行與修正。

   (四)對於推展生命教育成效優良者或有功之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等,予以獎勵。

   (五)依據本計畫精神,擬具該縣市之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與具體實施方案,以彰顯地方特色。

三、各級學校

   (一)依據本計畫精神,提出學校推動生命教育之願景及目標,據以擬具學校(園所)之生命教育實施計畫與具體實施方案,以落實推動與形塑具生命教育之校園文化特色。

   (二)對於推展生命教育成效優良者或有功之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等,給予肯定、協助及實質性的獎助鼓勵。


附件檔案:

File: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Ed0uguqv3BTNX5EXXnxhzzjr4q1VPEr/view?usp=drive_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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